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市教育局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遵守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深化法治理念,履行全市教育职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效结合,推动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一、切实履行法治职责
(一)高度重视学法用法。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要求责任科室认真编制年度普法事项清单,组织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自觉维护教育权威。
(二)认真贯彻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航定向,不断强化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每次党组理论学习活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要求局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局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依法申请执法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运用法律知识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履行政府职能同时,要求领导班子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坚持学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全面推动政务公开
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漯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漯河教育信息网公开政务信息,公布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中小学招生、学生资助、教师培训等信息,促进市民对教育事业的了解与关注;畅通咨询沟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发布申请公开内容。认真处理市长热线、信箱反映事项,今年以来办理市长信箱事项32件、市长热线500件、教育信息网咨询270余件,依法回复依申请公开7件。
三、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严格依照规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行政决策,增强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公开,按照权责清单,认真落实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权责,严格按“单”用权,按图“行”权。深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将行政审批等工作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实施一网通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抽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截至目前全市613个中小学校食堂中,已经完成安装并联网604个,上线率98.5%,超额完成省政府食安办规定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的目标。特别是近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中小学实行配餐,政府部门、学校、家长联合严把15道关,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印发《漯河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工作规程》,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进服务方式,梳理权力职责,精简办事流程等途径,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
四、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突出学校主阵地作用,全市法治教育开课率达100%。积极推行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市学校法治副校长及法治辅导员配备率100%。加强对在校生的法治教育,通过国旗下演讲、宪法晨读、检察开放日、宪法小卫士评选、宪法日主题教育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尊法、守法、用法。积极开展普法日宣传活动,制作宣传版面、印发宣传单,向社会群众宣讲法治知识,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五、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履职中进行了不懈努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普法、用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日常监管力度不足。
六、2022年工作建议
2022年,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执法水平。市教育局将不断完善和提高法治意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执法培训,建设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行为和程序,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二)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认真做好本部门行政执法证申领和换证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与政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坚决追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不文明执法等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继续加大督导检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完善督查执法机制,推进联合执法,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执法举报,进一步提高行政检查的执法行为和行政服务效能的法治化水平,全力推动“双减”工作见成效,持之以恒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2022年2月25日